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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30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肇瑩如/澎湖縣報導】

      嫁來澎湖已八年的印尼婦人溫淑帝,昨天被發現以利刃刺腹、割腕「流血流到死亡」,檢警調查,溫淑帝疑不滿夫家擔心她逃跑,一直未替她辦身分證,以形同「放血」方式自殺,但夫家說提不出卅八萬元的財產證明才沒幫她辦。

      溫淑帝有個嫁到台北的姊姊,警方連絡她趕來處理後事。家人告訴警方說,前天晚上發現溫淑帝(卅三歲)情緒不穩,後來在小學一年級的獨生女陪伴下好一些沒想到她想不開。協助處理後事的前澎湖縣社會局長歐中慨說:「如果她的女兒昨天沒有補課,在家裡陪她,應該不會發生!」

      醫師指出,溫淑帝到院時已沒有心跳、瞳孔擴大、全身無血色,上半身多處傷口,以左手肘傷口最深達六公分,且傷口都是血塊,顯示當時她將肱動脈戳出一個洞,致流血流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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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週末由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南洋台灣姊妹會等移民團體,共同舉辦的「國境管制暨新移民女性培力國際研討會」,邀集了加拿大、澳洲、日本、韓國、香港、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與泰國等,十多個國家的婦女與移民人權團體代表,共同籌劃合作行動,捍衛國際移民人權。

 

     

      日前內政部聲稱世界各國婚姻移民在歸化國籍時均需出具財力證明,與會國際團體代表均表不符事實,也無法認同內政部公開散佈不實資訊、粉飾不公移民政策的做法,因此發表聯合聲明,並於今天(9/30)中午召開記者會,以國際標準關注台灣移民政策。與會團體代表將在下週一(10/1)帶著已經簽署完成的聯合聲明,拜訪內政部與移民署,聲援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要求廢除財力證明規定。

 

      會中,來自澳洲的Immigrant Women’s Speakout Association 執行長Jane Brock女士,提到澳洲與台灣同為移民組成國家,婚姻移民在申請入籍時,只須接受健康檢查、並出示良民證,證明無重大犯罪記錄,手續費用也低廉,僅需五十澳幣,足為台灣修正移民政策之重要參考對象,並非如台灣內政部所聲稱,必須出具財力證明,才能取得公民身分。至於與台灣關係緊密的香港,境內也有大量東南亞婚姻移民,但鮮少有外籍配偶願意公開暴露身分背景,更難為自己的權利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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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破報    文/攝:李靜怡】


1. 受限於陳情與集會場地,請留意總指揮或各大隊指揮人員的指令,注意安全。
2. 請保護身邊的新移民姐妹,如果遇到警方在集會隊伍中蒐集資訊(例如︰「台上的人叫什麼名字」、「你有沒有身分證」、「你的居留証號碼多少?」請馬上回答「不知道」,並舉手要求工作人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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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的中秋月餅,從外觀看不出有什麼問題,真正嚐到的人才知個中滋味...是如此地難以下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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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化財力條件不宜輕言廢除    但可檢討提出時機減少困擾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news.asp?id=521)
 
 

        有關民間團體要求內政部廢除國籍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中對外籍配偶取得身分時應提憑財力證明規定乙事,內政部表示,國籍係國家主權之行使,並涉及重要利益之權利義務關係,世界各國均得考量其國內人口、國情發展、社經環境及各項資源分配,依其法令決定何人得取得其國籍,因此有關歸化我國所需財力證明等規定不宜輕言廢除,但對提出的時機將予研修簡化;且為照顧外籍與大陸配偶,政府已推動多項照顧輔導措施,並編列特種基金協助婚姻移民及其子女適應新環境,生根新故鄉。
       內政部說明,綜觀世界多數社會安全制度健全之國家,如美國
、加拿大、日本、韓國、德國、英國及法國等,對於外籍配偶申請永久
居留或歸化該國國籍時,均有不同的居留年限、語言能力及財力條件等
限制,俾使國家對賦予國籍者,無須負擔經濟救濟之義務。而我國資源有限,且為兼顧原具我國國籍或戶籍之人民權益,於「國籍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所訂,對外來人民欲申請取得我國國籍或設戶籍之相關要件不宜輕言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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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關新移民人權的朋友大家好:

        無論是舊朋友、新朋友,感謝大家這幾個月來的大力支持。「沒錢盟」陸續於七、八、九月舉辦了四場抗議型動:

96.07.25  於行政院前舉辦「保障婚姻移民 廢除財力證明」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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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 Taipei Times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07/09/10/2003378047

Rules on foreign spouses must change, groups 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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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力證明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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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走上街頭   抗議歸化財力證明
2007-09-09╱中央社╱國內社會╱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九日電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九日電)「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今天再發動東南亞外籍配偶與中國配偶家庭約六百人上街頭,抗國籍法定婚姻移民提具四十一萬元工作收入或存款證明才可歸化為台灣人,並指政府若在中秋節前無回應,不排除發動更大型抗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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