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力證明對照表】



【財力證明對照表(右半)】



【財力證明對照表(左半)】


表格說明:
內政部於8/21日於自由時報買下頭版廣告,刊登不實廣告,為害人的移民政策擦脂抹粉,沒錢盟踢爆謊言,證明財力證明「舉世不然」:
一、美國、加拿大、紐西蘭和澳洲,婚姻移民要辦理歸化時,本就無須財力證明;要辦理永久居留時,加拿大、澳洲與紐西蘭也僅需本國公民具結保證、
將提供外籍配偶基本生活保障。

二、外籍配偶來台後閒暇打零工貼補家用,根本無法取得正式部門的工作證明或所得扣繳憑單,而娶外配的台灣男人,多得是以務農、打漁、菜販、營造
小工、攤販或者是開計程車...等維生,這些工作皆無內政部可認可的「工作證明與扣繳憑單」,足見財力證明規定,根本不符人民真實生活情況!。

三、移民家庭的婚姻自主與家庭團聚權被台灣的移民政策單位視之為敝屣,而婚姻移民未取得身份證之前的處境,既無選舉與福利權,就算已經生根台灣、
生養下一代,只要患重大傳染病或被夫家以任何理由離婚者,就必須被驅逐出國,毫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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