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1  破報 復刊478期   文/攝:李靜怡】


1. 受限於陳情與集會場地,請留意總指揮或各大隊指揮人員的指令,注意安全。
2. 請保護身邊的新移民姐妹,如果遇到警方在集會隊伍中蒐集資訊(例如︰「台上的人叫什麼名字」、「你有沒有身分證」、「你的居留証號碼多少?」請馬上回答「不知道」,並舉手要求工作人員協助。




      遊行後從口袋裡掏出爛咪掉的綠色傳單上印著五種亞洲語言,中文
、泰文、印尼文、柬埔寨文、越南文,以及英文,遊行現場五點左右社運青年開始撿撿垃圾,各自抽煙,或是帶去建國啤酒廠喝酒,數算募款。不過四點開始,從美濃、屏東上來的外籍婦女和家人或是社運團體就開始排隊上遊覽車,趕在塞車前上高速高路。住在工廠宿舍,自由活動更為受限的菲律賓與泰國勞工則是在三四點就開始往台北車站走,禮拜天通常是唯一的休假,菲律賓勞工團體手繪的暗黃色大面布旗上︰「Long Live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越沒有經濟自由或是感受種族階級歧視的人在城市中的行動自由
,被不斷侷限、吞噬與圈離,也相反證明她╱他們所可以聚集的公共空間是多麼不可思議的狹小,就像台北車站的地板、舊住宅公園、聖多福教堂,以及,「九月九,要拿身分證還要等多久」為主要訴求的移民家庭遊行場地,那不過是主辦單位在申請場地四處碰壁後,所要到的在移民署與一排四樓民宅之間,廣州街附近的狹長巷子。移民署的外面,站了一排警察。一點鐘,移民家庭經過總統府前的時候,為了因應紅衫軍或是一個月內的雙十國慶,憲兵配上節慶衝鋒槍,在行政院前,移民家庭在政府那些關於要加入聯合國的海報上,貼上「想要加入聯合國,就先保障新移民」「財力限制要廢除,移民家庭站出來」的傳單,被舉了兩次牌。

      內政部下標「保障外籍配偶最低生活條件,舉世皆然」
,在自由時報買半版廣告,說明要求外籍配偶在申請身分證時提供四十一萬元財力證明,該政策的正當性,並列出八個國家對於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的規定,洋洋灑灑,用以愚民障眼。

      而事實是紐西蘭、澳洲、加拿大與美國在婚姻移民要申請國籍時
,無須財力證明,而辦理永久居留時,僅需本國公民具結承諾保障配偶基本生活,而非外籍配偶提出證明;日本、新加坡、德國僅需提出工作證明或其家屬謀生證明,並無限定財力之相關規定;而其中與台灣經濟狀況較為相近的韓國,雖有新台幣1,056,000存款或不動產的規定,但財力證明僅為六項選擇項目之一,亦可提出其他證明。行政院要求多以打零工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外配,以及以務農、打漁、營造、菜販、攤販維生的娶外配的男性提供「工作證明與扣繳憑單」,完全是睜眼瞎話,無視底層民眾生活狀況,而無身分證的外配,不要說工作,連辦手機都有困難。遊行最後,移民署派出一位表情僵硬的先生出來接受陳情書,先生之前大約出現了十多名小先生護駕,並且要求要在移民署門口接受陳情書,死不在活動舞台前,大概是怕主辦單位大聲講話,或是怕別人注意他,心思如此細膩,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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