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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上綁著印上「反對財力證明」的粉紅色頭巾,手持反財力證明圖案的小舉牌,千名大陸與外籍配偶今天﹝九日﹞攜手走上街頭,抗議內政部要求婚姻移民要提具四十一萬工作收入或存款證明,才能歸化為「台灣人」的政策,傷害在台生活多年,努力工作並生養子女照料公婆的婚姻移民。台灣社會首度見到人數這麼多的移民一起走上街頭,隊伍中還包括從台南、高雄、美濃和屏東北上的七部遊覽車約三百多位姐妹,其中更有七十位是小朋友,小小身影跟著媽媽在早晨就搭車北上,他們都知道要來幫媽媽爭取辦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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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英達!
沒錢盟貼紙終於出爐囉!
歡迎大家取用並廣為宣傳!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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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關心台灣社會的朋友:

您或許已注意到身邊有許多來自大陸或東南亞國家的姊妹們,成為台灣家庭的一分子,與辛苦踏實的台灣先生共築家庭,生養兒女,照顧公婆。但或許您還不知道,這些東南亞及大陸的配偶即使來台多年,符合各種政府規定的條件,最後仍因財力證明的限制而無法取得身分證,使得他們在台灣的生活處處受限,無法獲得基本的權利和生活保障。親愛的朋友們,這些被稱為「外籍配偶」的女性們是我們台灣人的家人,台灣人的太太,台灣人的媳婦,台灣人的媽媽。當我們的家人遭遇這樣不公平的待遇時,我們應該挺身而出,因為他們不是媒體所謂的外國人也不是他人,他們是我們的家人,是我們的姊妹,與我們一起在台灣呼吸一樣的空氣、喝一樣的水。她們是在台灣落地生根,一起為台灣這片土地努力的好朋友。

現在,全國各地已有一百多個社會團體關心新移民姊妹的權益,並且由其中的三十幾個團體共同組成了「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要求政府廢除以「財力證明」作為換取身份證條件的政策。我們曾於七月二十五日及八月八日舉辦了兩場記者會,前者於行政院前舉辦「保障婚姻移民  廢除財力證明」抗議活動,後者則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內進行「八八父親節  借我爸爸錢」記者會。現在,「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將於九月九日下午,舉辦「反對財力證明」遊行,希望您及您的家人也能加入行動的行列,讓政府聽到我們的聲音,了解並同意我們的訴求,進而修改政策,保障新移民女性的基本人權。請各位朋友有錢出錢、有力出力,讓這些豐富了台灣多元文化的新移民女性及其家庭,能擁有最基本的、身為台灣人的尊嚴,也讓這塊土地,能有實現互相尊重、人人平等的機會。

遊行集合地點:行政院門口(台北市中山南路與忠孝東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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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29自由時報
美濃鎮一群外籍配偶,成立全台首支「南洋台灣姊妹會」,長期為移民政策發聲。
(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陳文嬋/高縣報導〕外籍配偶爭取合法公民過程崎嶇坎坷,由「南洋台灣姊妹會」發起「九月九拿身分證還要等多久」抗議行動,獲八十多個社團聲援,一千多名外配九日將穿著傳統服飾走上街頭,齊聲要求政府修法,保障新移民權益。

      外籍配偶來台與日俱增,爭取身分證保障生活,卻是困難重重,必須通過健康檢查、歸化考試、遷徙必須報備、識字班七十二小時課程等關卡。尤以移民法「財力證明」,繳交四十二萬元入籍保證金,且依國籍法規定,必須放棄母國國籍門檻設限,最令新移民難以接受,備感遭受歧視,合法公民之路,成為遙不可及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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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登報 列舉多國財力證明限制 「沒錢盟」痛批 資料不確實
【記者楊濡嘉/台北報導】       
 
        我國法令規定外籍配偶取得永久居留權、歸化時要有財力證明,內政部解釋很多國家都有類似規定,支持外配團體昨天向內政部抗議。內政部常次簡太郎表示,財力證明仍然需要,但外配家庭的問題可以研究解決。
內政部移民署為說明我國對外籍配偶和大陸配偶的財力證明限制,日前刊登大幅報紙廣告,列舉多國類似規定,支持外配的學者、團體指廣告內容諸多不實,美國、紐西蘭、加拿大、日本、新加坡、德國限制的對象是經濟移民和技術移民,不是婚姻移民。
簡太郎向戶政司、移民署了解後指出,新加坡、日本對婚姻移民確有財力限制,美國也在取得永久居留的條件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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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07-08-28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八日電)多個包括婦 女新知、伊甸基金會等社福團體,今天到內政部陳情,抗議政府對外籍配偶要求不合理的財力證明,還錯誤引用國外規定,混淆視聽。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接受陳情時 仍強調財力證明的必要,但表示會研究如何解決打零工者在提報財力證明遇到的困難。

內政部日前在報上登了半版廣告,訴求「國籍法」中規定,婚姻移民必須提具財力證明才能歸化的政策,是世界各國舉世皆然的趨勢,並非台灣獨有;廣告中 還說,四十一萬餘元存款或五百萬不動產的財力證明,是為了要保障中國或外籍配偶的基本生活。

現場陳情代表說,他們不認為日理萬機的內政部長李逸洋有空親自去確認這些來自國外的資料,如此荒唐的廣告,應是受到主管移民政策的下屬所矇蔽,因此「沒錢沒 身分行動聯盟」今天要驅鬼,讓部長可以頭腦清晰地重新檢討財力證明的規定,並且讓落伍退步的移民政策,可以擺脫陰影、邁向進步。

世新大學副教授夏曉鵑等一群人帶著大型說明板,一一地指出內政部在廣告中的錯,告訴內政部,對婚姻移民要求財力證明,絕非「舉世皆然」,而是「舉世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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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8  

中國時報  記者: 林倖妃/台北報導


        來自越南的阿美遭先生打得遍體麟傷逃出家門,輾轉向高雄市家庭協談中心求助。社工人員輔導過程赫然發現,她已放棄國籍,但酗酒的先生因長期無業,提不出財力證明,無法替她申請身分證。阿美在台居留期限屆滿,恐成為無處去的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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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8 中國時報  記者: 林倖妃/台北報導

        雖然婚姻仲介市場萎縮,但已來台的外籍配偶仍被當「冤大頭」!政府以須給配偶生活保障為由,要求新移民歸化申請身分證時,夫家需出具四十二萬元財力證明。目前傳出代辦業者借錢給夫家存銀行,兩天討索高利貸五千元。
        內政部規範,已入境的新移民申請身分證之前,夫家須先提出有四十二萬元存款的「財力證明」,或出具工作繳稅證明,或五百萬不動產證明,以表示能保障新移民最低生活條件。但財力證明「造假」早已行之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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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洋部長,您被騙了!』

~為移民政策驅鬼,還原財力證明真相~記者會

         內政部以「保障外籍配偶最低生活條件,舉世皆然」作為標題,日前於自由時報買下半版廣告,希望對社會大眾說明要求外籍配偶四十一萬元財力證明政策的正當性。但是廣告中把要求財力證明和保障外籍配偶的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兩個矛盾的概念作不當連結,以及廣告所指其它八個國家的資料,盡為片斷不全,斷章取義之說,不僅「廣告不實」,更嚴重的是內政部刻意欺瞞社會大眾,為不當的公共政策擦脂抹粉的行徑太不光明。因此「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將於明日(8/28)帶著完整的資料前往內政部前踢館。

「沒錢盟」指出,世界各國的精確資料並不難取得,稍作分析就知道台灣是要求婚姻移民歸化時必須提供財力證明的少數國家,但內政部卻故意截取片面資料或張冠李戴,誆騙民眾與關心移民政策的各團體。「沒錢盟」懷疑日理萬機的李逸洋部長也被主管移民政策的下屬所矇蔽,因此明天記者會將為李部長驅除身邊小鬼,也為移民政策驅鬼,希望李逸洋部長能夠看清楚台灣這種退步的政策,絕非「舉世皆然」,而是「舉世不然」。現場將有「踢爆內政部謊言之真相版表格」,並且備有普渡貢品為李部長與移民政策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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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8.26中國時報

夏曉鵑

     無法取得「財力證明」一直是外籍配偶和其家人的痛,因沒有財力證明,她們就無法取得身分證,而在移民制度極不完善的台灣,沒有身分證,就代表著沒有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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