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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破報 復刊478期 文/攝:李靜怡】
1. 受限於陳情與集會場地,請留意總指揮或各大隊指揮人員的指令
,注意安全。
2. 請保護身邊的新移民姐妹,如果遇到警方在集會隊伍中蒐集資訊 (例如︰「台上的人叫什麼名字」、「你有沒有身分證」、 「你的居留証號碼多少?」請馬上回答「不知道」,並舉手要求工作人員協助。

遊行後從口袋裡掏出爛咪掉的綠色傳單上印著五種亞洲語言,中文 、泰文、印尼文、柬埔寨文、越南文,以及英文,遊行現場五點左右 社運青年開始撿撿垃圾,各自抽煙,或是帶去建國啤酒廠喝酒,數算募款。不過四點開始 ,從美濃、屏東上來的外籍婦女和家人或是社運團體就開始排隊上遊 覽車,趕在塞車前上高速高路。住在工廠宿舍,自由活動更為受限的菲律賓與泰國勞工則是在三四點 就開始往台北車站走,禮拜天通常是唯一的休假,菲律賓勞工團體手 繪的暗黃色大面布旗上︰「Long Live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越沒有經濟自由或是感受種族階級歧視的人在城市中的行動自由 ,被不斷侷限、吞噬與圈離,也相反證明她╱他們所可以聚集的公共 空間是多麼不可思議的狹小,就像台北車站的地板、舊住宅公園、聖多福教堂,以及,「九月九 ,要拿身分證還要等多久」為主要訴求的移民家庭遊行場地 ,那不過是主辦單位在申請場地四處碰壁後,所要到的在移民署與一排四樓民宅之間,廣州街附近的狹長 巷子。移民署的外面,站了一排警察。一點鐘,移民家庭經過總統府 前的時候,為了因應紅衫軍或是一個月內的雙十國慶,憲兵配上節慶衝鋒槍,在行政院前 ,移民家庭在政府那些關於要加入聯合國的海報上,貼上 「想要加入聯合國,就先保障新移民」「財力限制要廢除,移民家庭站出來」的傳單,被舉了兩次牌。
內政部下標「保障外籍配偶最低生活條件,舉世皆然」 ,在自由時報買半版廣告,說明要求外籍配偶在申請身分證時提供四 十一萬元財力證明,該政策的正當性,並列出八個國家對於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的規定,洋洋灑灑 ,用以愚民障眼。
而事實是紐西蘭、澳洲、加拿大與美國在婚姻移民要申請國籍時 ,無須財力證明,而辦理永久居留時,僅需本國公民具結承諾保障配 偶基本生活,而非外籍配偶提出證明;日本、新加坡、德國僅需提出工作證明或其家屬謀生證明 ,並無限定財力之相關規定;而其中與台灣經濟狀況較為相近的韓國 ,雖有新台幣1,056,000存款或不動產的規定,但財力證明僅為六項選擇 項目之一,亦可提出其他證明。行政院要求多以打零工為主要經濟來 源的外配,以及以務農、打漁、營造、菜販、攤販維生的娶外配的男性提供「工作證明與扣繳 憑單」,完全是睜眼瞎話,無視底層民眾生活狀況,而無身分證的外 配,不要說工作,連辦手機都有困難。遊行最後,移民署派出一位表情僵硬的先生出來接受陳 情書,先生之前大約出現了十多名小先生護駕,並且要求要在移民署 門口接受陳情書,死不在活動舞台前,大概是怕主辦單位大聲講話,或是怕別人注意他 ,心思如此細膩,令人佩服。

遊行後從口袋裡掏出爛咪掉的綠色傳單上印著五種亞洲語言,中文
越沒有經濟自由或是感受種族階級歧視的人在城市中的行動自由
內政部下標「保障外籍配偶最低生活條件,舉世皆然」
而事實是紐西蘭、澳洲、加拿大與美國在婚姻移民要申請國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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