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團體要求廢除財力證明 保障婚姻移民
2007.07.25《中央社》
由多個社會團體組成的「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今天到行政院門口陳情,要求保障婚姻移民,廢除移民法及國籍法中具相當財產才能申請歸化的規定,以保障新移民成為公民的基本人權。行政院由第一組代表接下陳情書。
勞動人權協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希望職工中心、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姐妹會等十幾個團體組成「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上午手持「反對沒錢沒身分」、「取消配額,一視同仁」、「基本人權要保障」標語到行政院陳情。
聯盟表示,目前東南亞與中國籍配偶來台,必須面對移民法與國籍法的刁難,包括身體健康檢查、住滿一定居留期間、放棄母國國籍、一定的經濟條件與中文考試等五項規範,才能成為台灣人。
2007.07.25《中央社》
由多個社會團體組成的「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今天到行政院門口陳情,要求保障婚姻移民,廢除移民法及國籍法中具相當財產才能申請歸化的規定,以保障新移民成為公民的基本人權。行政院由第一組代表接下陳情書。
勞動人權協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希望職工中心、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姐妹會等十幾個團體組成「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上午手持「反對沒錢沒身分」、「取消配額,一視同仁」、「基本人權要保障」標語到行政院陳情。
聯盟表示,目前東南亞與中國籍配偶來台,必須面對移民法與國籍法的刁難,包括身體健康檢查、住滿一定居留期間、放棄母國國籍、一定的經濟條件與中文考試等五項規範,才能成為台灣人。